一、专项资金设立依据《宁波市奉化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奉服务〔2023〕4号)二、专项资金概况为推进我区商贸流通业高速度、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区财政局2024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55.047万元,专项扶持2023年度服务业发展项目,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1.限上企业入库奖补42家,小计490万元,2.零售、餐饮企业首次突破奖补9家,小计417.09万元,3.批发企业销售额增长奖补奖补2家,小计147.957万元,以上专项资金合计1055.047万元,四、专项资金使用取得绩效服务业发展关系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能够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加快推进我区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统筹推进商贸经济发展工作,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