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实施细则》(扬人才办〔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区人才办审核确定,现将审核、审批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4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联系电话:扬州经开区组织部人才处,0514-82887762,附件1:开发区新留扬补贴2025年4月份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附件2:开发区新回扬补贴2025年4月份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附件3:开发区新探亲交通补贴2025年4月份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