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澄迈县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澄迈县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单位:中共澄迈县委政法委员会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澄迈县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2、项目位置:澄迈县老城镇、大丰镇、福山镇、加乐镇,3、项目建设内容:室内改造和办公物品购置等,7、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开展项目监理工作,三、监理机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五、报价形式独立密封报价函(以元为单位),报价必须注明报价依据,2、报名地点: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西路信访大楼三楼县委政法委309办公室3、联系电话:0898-67621548联系人:彭中伟八、公告发布媒介: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