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69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52号要求,经组织申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现场复核、市商务局集体审议,我局已完成上述资金申报评审工作,形成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5年5月29日(联系人:周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