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实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市属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部分条款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16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企业上市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昆政办〔2022〕76号)中的第二条第三款第一项“实施企业上市奖补政策”条款,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相关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企业上市倍增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分享到:政策问答我对政策有疑问1.政策看不懂,如果您对昆明市出台的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留言提交给我们,请移步“互动交流”栏目选择对应的渠道提交,3.您所提交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我对政策有疑问”结果反馈,市政府门户网站承诺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留言内容:500/500*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发送验证码提交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