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青岛市金融创新激励申报工作,一、激励对象金融创新成果激励,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进行产品、技术、服务和模式等创新的成果予以激励,金融创新成果激励设一等次2个,本次申报的金融创新成果应产生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申报金融创新成果不超过两个,三、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6月30日,截止日后不再受理,四、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及要求1.青岛市金融创新成果激励申报表(附件1)、申报单位意见(附件2)、参评申请(附件3)、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成果研究开发时间和实施时间的证明材料(如活动通知、会议纪要、公开报道、上级部门批文、立项书等),或申报单位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的备案申请,(4)创投风投机构需提交金融监管部门或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备案、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的复印件,(5)金融科技企业需提交与金融业务相关性等证明材料,青岛市金融创新成果激励申报表(附件1)、申报单位意见(附件2)、参评申请(附件3)分别报送word版本,(二)申报方式电子版本以“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全称”命名,附件:附件1:青岛市金融创新成果激励申报表.docx附件2:申报单位意见表.docx附件3:参评申请.docx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5月28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温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