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条件(一)筑巢行动-空间建设运营奖励项目1.申报企业应为海珠区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运营主体,2.申报企业运营的海珠区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在2024年度应新增(新注册或区外迁入)不少于1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数字营销企业,(二)筑巢行动-电商示范称号项目1.申报企业应为海珠区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运营主体,2.申报企业运营的海珠区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在2024年度应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相关称号,(四)筑巢行动-空间集聚发展奖励项目1.申报企业应为数字营销企业,2.申报企业2024年度在海珠区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租赁合同期在三年以上,2.申报企业2024年度应在海珠区举办不少于1场数字营销行业峰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海珠区税务机关开具的2024年度完税证明、申请单位统计关系证明材料(仅“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3)所运营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2024年度新增企业依法在海珠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海珠区税务机关开具的2024年度完税证明、统计关系证明材料(仅“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4)所运营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2024年度新增企业营业收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海珠区税务机关开具的2024年度完税证明、统计关系证明材料(仅“规模以上企业”需提供,(2)申报单位在海珠区数字营销生态创新空间实地办公的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3年),(2)申报单位2024年度在海珠区举办具有影响力数字营销行业峰会活动的相关证明,(3)申报单位2024年度具有影响力数字营销行业峰会活动为海珠区引进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