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社区:现将《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虎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5月22日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第四条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第五条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各级用水主体、供水单位要分别设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专账,第九条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按照申请、审核、公示、批准、兑付等程序实施,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依据补贴资金额度、用水主体实际用水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贴方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范围内用水主体按年度或灌溉周期向属地社区提出申请,属地社区在收到申请后依据补贴资金额度、用水主体实际用水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贴方案,第三章节水奖励第十条节水奖励对象为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管理节水、农艺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并取得明显节水成效的农业用水主体或供水单位,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后依据奖励资金额度、用水主体实际用水等情况进行审核,属地社区在收到申请后依据奖励资金额度、用水主体实际用水等情况根据镇农林水务局的指导意见进行审核确定奖励方案,第四章资金来源、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第十五条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根据用水主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内灌溉用水、奖补申请等情况,附件:1.1.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申请表.doc2.2.虎门镇农业用水节水奖励申请表.doc3.虎府〔2025〕2号关于印发《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4.《虎门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