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韶关市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的陈桂英、李小娟、封剑、封枫、王秀珍、黄慧玲、林文英、李倩、熊露、廖小娇、黄远琼、黄春连、黄胜娣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韶曲劳人仲案字[2025]192号),因多次通过电话、直接送达及ems邮寄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韶曲劳人仲案字[2025]192号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狮岩一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开庭审理,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韶关市曲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