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水头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建设省级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试点镇,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市、县、镇)任务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请有意愿且符合遴选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到佛冈县水头镇农业农村办报名,联系人:刘智强电话:0763-4722838报名日期: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4日附件:佛冈县水头镇新型经营主体遴选办法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市、县、镇)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镇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为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为从事魔芋、丝苗米产业有一定种植规模、活力较强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本次遴选6个(或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主体能力提升,有营业执照、办公场所、农业种养殖资质,原则上从事丝苗米、魔芋种植或与丝苗米、魔芋产业有关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且近2年来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2.提供丝苗米、魔芋种植或与丝苗米、魔芋产业相关社会化服务的佐证材料(租地合同、生产票据、种植图片、面积规模证明、开展种植或社会化服务作业图片等),有资质的人员队伍,从业人员和农机具应具备相应证照,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补助资金分配到公开遴选的新型经营主体,用于支持魔芋、丝苗米加工产业及魔芋、丝苗米种植机械化生产的发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魔芋、丝苗米加工相关生产设备及农机基础设备等,二、申报程序(一)申报时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4日(二)申报资料申请提升的新型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1.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本服务组织自身的特色、亮点等,3.提供丝苗米、魔芋种植或从事丝苗米、魔芋产业相关工作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