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2.服务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需在两年以上,2.评审,申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农经、农机、农技等相关单位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相关约定1.实行服务限价与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金塔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2.实行“两级合同”管理制度,入选服务承接主体需先与金塔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签订《服务合同》,再与自愿接受服务的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2.申报时间,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2.申报联系人:单位:金塔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联系人:宁建伟联系电话:13893721138报送申报材料地址:金塔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县就业局办公楼二楼南侧)附件:附件1:金塔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附件2:金塔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