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京山市农村公路市域大环线新改建项目(206县道杨集至青树岭<孙桥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以来,孙桥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孙桥镇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孙桥镇青树岭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京山市农村公路市域大环线新改建项目(206县道杨集至青树岭<孙桥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实施京山市农村公路市域大环线新改建项目(206县道杨集至青树岭<孙桥段>)建设需要,京山市拟征收孙桥镇青树岭村14.2248公顷,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京山市三类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具体补偿费用如下:土地补偿费361.0254万元、安置补助费541.5381万元,按照京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京山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京政办发〔2024〕8号)规定标准补偿,到孙桥镇青树岭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在本公告期间向京山市人民政府或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724-6500858特此公告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京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