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无锡苏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030级,B1级,仅用于屋面),经审查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3日结束,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如皋市政务中心礼堂B0405),联系电话:0513-87516423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