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彩云电商消费券”发放平台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共有12家企业提交了报名材料,省商务厅于5月23日组织专家对平台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省商务厅复核,确定浙江昊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淘宝天猫)、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京东)、北京有竹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抖音)、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快手)、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为2025年“彩云电商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云南省商务厅据实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业务监督电话:0871-63210213纪检监督电话:0871-63163152云南省商务厅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