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国家奖”)提名工作,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省拟提名国家奖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奖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拟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知识产权等目录所列专利证书颁发日期、标准规范发布日期、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3.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本次国家奖提名工作时间紧,3.各单位应对拟提名项目(人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4.拟提名项目(人选)报送前,五、材料报送1.请各单位填写提名汇总表(附件),提供拟提名项目的省部级及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获奖情况,提名书格式和填报要求参见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通知及工作手册(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6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