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5年1-4月科技创新券使用兑现征集工作,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二、申报企业须提供的材料1.技术合同相关材料:(1)双方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需通过技术合同登记备案机构完成技术合同的登记备案),(2)合同备案登记表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2.项目财务相关材料:(1)服务方(高校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机构)出具的发票(提供发票联),对于其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类项目,申报企业请在2025年5月7日到2025年5月15日期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在“政策服务”中搜索“2025年1-4月科技创新券兑现”点击“立即申报”,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科技创新券资金的单位,2.已申报“余杭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技术合同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3.科技创新券申报平台已开通申报多次功能,4.技术合同登记具体流程可搜索微信公众号“技术合同登记”查阅相关登记指南,5.本次可申报项目应满足:(1)项目结束时间: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2)项目在浙江科技大脑中已通过“使用创新券”完成相关电子材料的上传,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咨询: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余杭区登记点),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咨询: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杭州市登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