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淄博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淄工信发〔2025〕5号各区县工信局,制定了《淄博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淄博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先进制造业强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工作,第四条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和管理等工作,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申报推荐、政策服务等事项,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第五条申报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淄博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第六条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程序如下,(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认定满三年的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运行评价工作,第九条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撤销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一)运行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第十五条鼓励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相关研发项目,第十六条鼓励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市“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予以政策支持,《淄博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淄工信发〔2020〕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