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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05-22
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类别申报试点项目类别为房建A类、房建B类及市政类,鼓励装饰装修类项目申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二)具体要求1.房建A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以施工许可证为准),智能建造应用符合以下要求:(1)新型建造方式: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5G无人塔吊、轻型造楼机中至少应用3项5款,2.房建B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以施工许可证为准),智能建造应用符合以下要求:(1)新型建造方式: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5G无人塔吊、轻型造楼机中至少应用2项或3款,积极应用建筑机器人、BIM技术、智能施工管理、装配化装修等智能建造技术,三、申报材料1.《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各申报主体通过“苏州市智能建造管理平台”(http://223.111.224.195:8800/#/login,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通过“苏智建”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专班办公室对各地推荐的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五、项目考核专班办公室负责对房建A类、市政类、装饰类项目每半年实施综合考核(试点期一年内考核2次),奖励方式为:(一)房建A类、市政类、装饰类信用加分=综合得分率×0.6(二)房建B类信用加分=综合得分率×0.3每个企业在同一专业最多可通过2个试点项目获得信用加分,七、其他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6月1日9:00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8日17:00属地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17:00政策咨询:0512-65115116、18549808853“苏智建”平台技术支持:18451139227附件:1.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2.苏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苏州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专班办公室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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