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深圳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第三条市海洋发展部门负责统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第四条项目单位是深圳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配合市海洋发展等有关部门做好资助管理等工作,第八条市海洋发展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市海洋发展部门按规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市海洋发展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组织开展调查,向市海洋发展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海洋发展部门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组织开展调查,市海洋发展部门结合专项审计结果,第二十四条市海洋发展部门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二十七条市海洋发展部门结合专项审计和评审结果研究形成拟资助计划,市海洋发展部门结合专项审计结果,第三十一条市海洋发展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