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2025年4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的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我省内河航运特色优势,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基本建成高等级航道网络体系、高能级水运物流体系、高水平航运服务体系、高品质交旅融合体系、现代化行业治理体系,加快锚地、水上服务区等航道配套设施建设,三、推动港产融合发展(四)建强内河港口物流枢纽,建设一批现代化内河港口和大型公共作业区,推广“产业集群+内河港口”协同发展模式,四、提升航运服务水平(七)完善海河联运服务网络,海河联运航线覆盖长三角主要内河港口,推动嘉兴海河联运等一批航运服务集聚点建设,优化内河船舶制造产业布局,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升级改造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强化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十九)加快内河智慧港口建设,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对列入省部级规划的重要内河航道新改建和养护中由省级承担支出责任部分、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运力结构调整、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