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4〕46号)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现将2025年度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补助资金77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专职检测人员工资、设备更新与维护、耗材等开支,本次下达资金系专项补助,其中33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专项“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补助(市级)”项目分配下达,44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镇街检测室区级配套补助的资金”项目分配下达,款列“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目,纳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补助经费”,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特此通知,(联系人:陈惠秀联系电话:7366016)附件:1.同安区2025年度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补助资金分配表2.同安区2025年度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5年5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