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提供支撑,辽宁省财政厅、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决定联合建立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环节,确定李小汛等106人为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拟入库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5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辽宁省财政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电话反映问题应在公示期内补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24-22791307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电子邮箱:jdc.sczt@ln.gov.cn附件: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拟入库人选(第一批)名单辽宁省财政厅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