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征集泉州市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发起单位,具体内容如下:一、发起单位基本条件本次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接受联合体申报,鼓励有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作为联合申报单位,1.熟悉知识产权融资和证券化业务、具有完成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人力资源、数据信息资源,2.有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实施方案,3.具备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基本要求发起单位按照市场化模式牵头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形成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在证券市场发行,三、公开征求期限及报名方式凡有意成为我市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主体的单位,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全称+知识产权证券化”命名,四、政策支持1.成功发行产品后产生的市场化收益归发起单位享有,2.对泉州市首个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产品,由发起单位提交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成功发行的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省、市相关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的奖补,3.发起单位在储架规模内后续组织多期产品发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