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高山中心小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以上补助资金510万元下达给你校,用于高山第二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你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要抓好建设项目专项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你校需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福清市教育局2022年5月17日附件下载融教〔2022〕179号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