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完善科技创新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畅通“两创融合”重要路径5.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政策,(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搭建全过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9.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梳理形成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重大原创成果、外地来津转化重大原创成果、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优势初创科技企业清单,(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证监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融合创新,(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委、市科协、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5.发挥国有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8.布局建设园区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组建开放式协同创新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2.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围绕科技创新主体在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过程中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