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已全部完成,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2024年南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南农〔2024〕236号)文件精神,拟下达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97156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82701附件:南安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补助资金安排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