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基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4日,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登录我厅网站在线提出意见或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t_yangjiexin@gd.gov.cn,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doc2.起草说明.doc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