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的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为黄浦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2、具体支持事项和条件详见《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附件12025年度黄浦区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领域编号资助事项支持标准和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助力核心技术突破A01支持国家级、市级项目对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信息化相关领域),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2、申报主体为项目牵头单位,3、申报主体承担国家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或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软件产业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领域)项目,在2024年间完成验收且扶持资金拨付到位的,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2、申报主体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及产权所有单位,拓展产业创新应用B05数字产品首创首发对获得上海市软件产品首版次支持、相关产品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3、申报主体获得上海市首版次软件产品专项支持且在2024年间扶持资金拨付到位的,2、市级软件产品首版次支持申报材料及资金到款证明,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1、申报主体为本区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2、申报主体是黄浦区产业载体运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