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报(一)条件标准1、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组织实施(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各企业于3月26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表》,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各企业于3月26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导出并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3),真实性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三、简单更名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3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七莘路412号1013室来源:上海闵行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