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支持浦东新区创新型人才发展制定如下意见,提升浦东新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浦东新区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企业、优势企业、培育企业,经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承担国家、上海市重大项目的企业,所称创新型人才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自主推荐,三、主要举措(一)对符合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领军企业、优势企业、培育企业,其创新型人才,(二)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区级企业研发机构,其创新型人才,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指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上海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指由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经信委认定的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其创新型人才,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人才提供区级人才公寓、租房补贴、人才落户、居留和出入境等综合配套服务,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