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31号)、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小微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十人社函〔2022〕3号)文件要求,我局拟申报2022年张湾区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35人,补贴金额55000元,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2人,补贴金额18000元(其中个人补贴6000元,企业12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19-8652990联系单位及地址: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附件:1、2022年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汇总表2、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表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