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度渔业相关工作任务编制完成第一批渔业生产发展项目,现将3个拟补助的第一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渔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详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起5个工作日,监督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59386708,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0日附件2022年第一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渔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实施简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要求项目补助(万元)备注12022年度洞头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洞头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农渔发〔2021〕4号)文件要求,我区2022年度增殖放流任务为8400万单位,307272其中35万在2021年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列支22022年温台渔场产卵场保护区护渔船租赁项目洞头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采用租赁护渔船的形式,协助开展渔业资源管护工作,通过对温台渔场产卵场保护区护渔工作的开展,修复提升洞头渔场渔业资源,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2202203渔业技术推广及水生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和用药减量宣传,抽样送检、渔技推广人员能力提升知识更新培训和养殖从业者技能培训,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