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规范地方储备粮承储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农发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管理暂行办法》(鲁粮发〔2021〕2号)要求,按照企业自查、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核查初选、企业整改、评审选定等程序,现将地方储备粮油承储单位选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储备服务科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2-86175227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2038号邮政编码:266400电子邮箱:jns-lsj@163.cm附件:青岛西海岸新区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选定评审结果.pdf下载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