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苏州市推动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推动我市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县级市(区)联动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三)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等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单位创建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实验室,支持企业牵头承担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苏州市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2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鼓励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按建设总投资2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等参与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标准研制,鼓励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汽车领域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开展重大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十九)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