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第32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力度,于5月21日前将填报完整的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和《工作指南》中的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见附件2)word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请写公司全称),我局将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推荐,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要求,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天津经开区科技局将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系统完成初审,获推荐企业请于6月25日-6月26日将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简化认定流程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查验企业提交财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情况,联系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代腾飞联系电话:022-66878908邮箱:daitf@teda.gov.cn附件:1.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3.《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5月9日相关附件:附件1.拟推荐申报企业信息表.docx附件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x附件3.《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