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武淑芹女1949-08肢体一级木林镇2董艳春女1987-04精神三级南彩镇3黄金钢女1989-12精神三级北小营镇4刘少昆女1969-10精神一级仁和地区5聂小会女1988-11精神二级张镇6冯宝清女1932-06肢体二级南彩镇7董贤文男1964-12肢体四级双丰街道8段长明男1962-08肢体二级杨镇地区9陈硕男1970-12肢体二级杨镇地区10段长月男1956-11肢体二级杨镇地区11李宝生男1954-06肢体四级北务镇12魏建华男1956-04肢体四级牛栏山地区13史兰男1946-06肢体二级牛栏山地区14李秀英女1943-04肢体三级马坡地区15张福芝女1943-11肢体一级大孙各庄镇16隋菊平女1944-01肢体四级南法信地区17蔺永生男1963-05肢体三级龙湾屯镇18李桂珍女1951-11肢体二级光明街道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