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质强办〔2025〕4号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制造业领域开展河南省“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制造业领域开展河南省“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开展制造业“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经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三、认定依据“美豫名品”评价认定主要依据《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豫质强字〔2025〕1号)、《“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认证通则》(DB41/T2790-2024)及系列认证技术标准,申报企业填写“美豫名品”评价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将“美豫名品”评价认定申报表、申报“美豫名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申报受理“美豫名品”企业依据认证标准进行认证,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议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示,由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美豫名品”企业名单,“美豫名品”品牌建设工作是我省品牌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联系人:胡书涛电话:0371-65569026邮箱:bgshsht@163.com附件:1.“美豫名品”评价认定申报表2.申报“美豫名品”推荐汇总表2025年5月8日附件1“美豫名品”评价认定申报表(制造业)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日期:二〇二五年填报说明(1)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2)证实性材料按照“美豫名品”公共品牌认证系列团体标准(制造业)提供,严格遵守“美豫名品”评价认定工作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