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人民防空行业标准代号的函》(国标委函〔2025〕1号),拟组建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人防标委会),现面向社会征集秘书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人民防空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二、秘书处承担单位条件人防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在人民防空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二)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有连续5年以上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具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经验,已承担至少1个全国或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编或参编过人民防空领域不少于5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其他标准的优先考虑,(三)能够将人防标委会秘书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日常工作,为秘书处开展工作设立专门部门或配备3名以上熟悉人民防空标准化专业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三、相关要求各申请单位请填写《人民防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申请表》(见附件),电子邮箱:wangxs@ndrc.gov.cn附件:人民防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申请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