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文件要求,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监督指导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科技创新局等三部门组织专家成立了联合评审小组,对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本次申报的2016年度13辆车补助资金520万元、2017年度2辆车补助资金59.7万元、2018年度36辆车补助资金756万元、2020年度2辆车补助资金2.1286万元进行了评审,认为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申请报告》符合文件要求,拟推荐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清算申报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相关部门联系: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179029临沂市财政局:8113321临沂市科学技术局:7570025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727822附件:1.2016年度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2.2017年度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3.2018年度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4.2020年度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科学技术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