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我县现阶段执行的《淳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8)》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及环境管理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淳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结合淳安县实际,我局牵头制定了《淳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方案从2025年5月8日至5月23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5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综合科,邮编3117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52394277@qq.com,联系人及电话:杨帆,0571-89601957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2025年5月6日附件:附件1淳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pdf附件2关于《淳安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