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会同市供销社组织开展第一批第二阶段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还需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一)申报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方向项目的,且需符合以下专项条件1.一类项目:(1)重点支持骨干或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2)重点支持骨干商贸流通或物流企业大型冷链物流基地、大型仓储设施建设改造,(2)支持商贸物流企业物流标准化相关的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及配送车辆更新,(3)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改造建设,(二)申报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方向项目的,且需符合以下专项条件:1.一类项目:(1)重点支持建设改造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必需品仓储配送枢纽项目,(3)重点支持商贸流通或物流企业建设改造县区认可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中心,(三)申报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方向项目的,2.二类项目:(1)支持年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仓储配送设施升级改造、数字化转型,且需符合以下专项条件:1.一类项目:(1)重点支持建设改造专业性、综合性分拣中心,下同)、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合肥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支持内容和要求,核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享受过或正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有效投资额等,包括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享受过或正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有效投资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