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二〔2025〕128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共收到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共交通车辆厂三家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涉及136辆新能源汽车,申报补助资金1320.3702万元,按照通知要求,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经初步审核,上述3家企业136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联系,附件: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审核车辆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