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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义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 | 2025-04-18
现将《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你们,设立“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以下简称“人才学科经费”)并制定本办法,二、建立领导机构加强人才学科经费的使用管理,三、经费管理原则卫生人才学科经费必须纳入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四、资助对象及分类人才学科经费资助奖励范围为在卫生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单位,五、经费使用范围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学科发展条件,20%的学科经费用于奖励科研创新,临床重点专科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包括柔性引才和进修学习等),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同时获批的,六、经费管理要求(一)获人才学科经费资助的学科,七、资助奖励标准(一)一次性资助奖励标准重点学科、专科(含中医及实验室)建设补助(下同)1.国家级:重点学科100万元/个,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经费资助奖励方式一般采取一次性拨付方式,人才学科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将对经常性资助项目开展期中、期末的考核检查,(二)一次性资助奖励项目和经常性资助奖励项目按现有项目执行,《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义卫发〔2022〕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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