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发现澄迈县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问题的通报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秩序,此次覆盖老城、金江等重点区域共检查发现45家公司存在未在澄迈办理经纪登记备案或备案过期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营办公场所未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等违规行为,我局已责令上述公司自下令整顿之日起7个工作日到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手续,公示备案证明等相关信息,并要求未完成备案前不得在我县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现将至今未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已注销公司名单对外公示,我局将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相关规定,并上报我县相关部门通过诚信备案系统将其列入黑名单,自觉维护澄迈县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商品房,未进行备案或达不到条件未获得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能在我县范围内开展相关房地产咨询、经纪等业务,附件:备案过期、未备案及营业执照注销的中介机构名单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