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典当行年审结果的公告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度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的部分典当行进行了年审,并于2024年12月22日-12月27日在吉林金融网对年审结果进行公示,现将吉林省2023年度典当行年审结果公告如下: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典当行业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年审未通过的典当行经营许可证予以收回,对因特殊原因年审未通过但尚有经营能力、有经营意愿的典当行,可向所在地市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经营能力及继续经营请求,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视情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市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查验,对整改完成的典当行再次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提交年审意见,我局经审核对确有经营能力且整改完成的典当行予以年审通过并另行公告,继续经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