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创建条件(一)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牵头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在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3年(具体条件见《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二)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建设中试基地,在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3年(具体条件见《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二、申报要求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推荐申报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布局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没有获得过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支持的中央在咸科研院所及企业,(一)依托单位按照《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已获批复支持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依托单位不得再次申报,(二)市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申报名额向省科技厅提交推荐函,发文认定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2.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统一提交至市科技局,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