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怀财绩〔2025〕32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24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30万元,二、评价内容应重点阐述项目资金投入、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绩效运行方面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各项目承担单位(附件1)根据自评内容,填报项目自评表、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附件2、3、4),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等佐证材料(附件5),项目推荐单位于5月22日前完成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评内容进行审核,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对所负责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项目支出自评结果汇总分析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统筹推进绩效自评工作,各单位应真实、准确、全面的填报《项目自评表》,2024年度怀化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将于6月30日前在市科技局官网进行公开,六、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和监督评估科许爱萍2713812技术和区域创新科陈杨2718838附件:附件1.绩效自评项目清单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3.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项目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怀化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