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同意灵山县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灵政函〔2025〕48号)和《关于同意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灵政函〔2025〕79号),现下达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安排2025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56万元(中央资金),二、项目主管部门为灵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为灵山县农业农村局,三、项目严格按照灵山县人民政府批复的《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本通知由三海街道办事处转发给辖区内相关村(居)委会,并在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镇、村级公告,附件:1.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2.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计划表3.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灵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8日文件下载:附件1: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施方案.doc附件2:2025年三海街道梓木村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计划表.xlsx附件3:绩效目标(自评)申报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