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奉贤区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奉经〔2023〕24号)和《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法》(奉经〔2023〕27号)文件精神,我委即日起开展2025年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二、申报材料1.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附件1),2.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附件2),3.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3),8.近三年获取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9.证明技术中心研发项目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相关文献检索报告,11.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研发能力材料、企业荣誉证明等),3.线下受理:申报项目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盖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将“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文件袋(附件7)”自行打印贴于文件袋上,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两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20万元,(二)联系方式:1.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216室2.业务咨询:区经委技术进步科张老师67187323蒋老师67185250附件:1.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表2.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3.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6.项目申报推荐函7.奉贤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文件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