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5〕3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市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二、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及提交材料详见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奖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三、郑州市推荐申报要求(一)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技术合同在省级财政补助中只能申报一次,省科技厅将取消当年后奖补资格并禁止两年内申报省技术转移奖补,(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附件1及证明材料、附件2,航空港区、高新区、各县(市)所辖单位由当地科技部门单独组织,直接推荐报送至省科技厅,其他开发区、区所辖单位由郑州市科技局推荐报送至省科技厅,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负责通知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中提交的技术合同,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咨询)862303552.郑州市科技局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郑冠彬671804592025年4月30日。